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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20年2月28日

公署回应传媒就有人投诉电邮地址疑被外洩一事

就 贵报查询有人向一间中学作出投诉后收到恐吓电邮,怀疑其用作投诉的电邮地址被外洩,公署现就《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 下的相关规定作一般性的回复如下:
 

  • 截至2020年2月28日下午六时正,公署共接获14宗相关投诉。
  • 公署刚接获有关投诉,需时了解更多资料,现正按既定处理投诉政策作出适当跟进。
  • 一般而言,电邮地址是否属个人资料,视乎个别个案情况而定。根据《私隐条例》,个人资料是指与一名在世人士有关及可确定个人身份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