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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19年7月22日

公署回应有关环联怀疑遭诈骗事件

谢谢你查询有关环联怀疑遭诈骗事件,公署现就个人资料私隐范畴回复如下:
 
答1:           
  • 公署未有收到相关的资料外洩事故通报。
     
  • 根据贵报提供有关环联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私隐专员留意到环联指事件并没导致环联管有的保密消费者资料或其他资料未经授权而被查阅(This incident did not result in any unauthorized access to any of the confidential consumer information or other data that we maintain)。
     
  • 即使涉及个人资料外洩,《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没有规定机构必须作出通报,但主动向公署通报属良好行事方式。通报资料外洩事故有利于公署与相关机构携手,减低因事件对所涉及客户可能构成的潜在损害,并寻求改善方案以有效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答2至4:
  • 《私隐条例》旨在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权,而私隐专员的职能及权力只限于《私隐条例》所赋予的,包括负责监管《私隐条例》的执行,确保执法公正、公平。至于其他范畴的规管事宜,则由相关法例或行业规管机制处理。
     
  • 如前述,私隐专员从贵报提供有关环联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中,未见有关于个人资料处理的违规情况,但私隐专员会密切留意事件的发展。若接获投诉,而事件涉及个人资料,又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有违反《私隐条例》规定的情况,私隐专员定必作出跟进或主动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