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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19年7月3日

公署回应有关港航电子登机证外洩个人资料事件
 

谢谢你的查询,有关港航电子登机证外洩个人资料事件,公署现回复如下:

  • 由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公署未有接获任何与航空公司电子登机证怀疑外洩个人资料相关投诉。
     
  • 就2018年10月香港航空的电子登机证网站外洩个人资料事件,私隐专员已主动展开循规审查跟进事件。香港航空已按私隐专员的建议采取改善措施,以防止同类情况再次发生,有关个案经已作结。
     
  • 私隐专员黄继儿再次强调,旅游业(包括航空服务)收集及储存大量个人资料(包括敏感资料),客户对属于他们的资料保安期望甚高,所以有关机构应时刻保持资料保安意识,如同航空安全的重视程度一样。

    机构必须采取有效的保安措施妥善保障客户的个人资料。即使聘用外判服务供应商(作为资料处理者),机构仍须采取合约规范方法或其他方法,以防止个人资料未获准许或意外地被查阅、处理或使用,否则有可能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下的资料保安原则。

    私隐专员发出《明智使用电脑及互联网》单张,与市民分享如何在使用电脑及互联网时保障自己的个人资料。另刊发《经互联网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给资料使用者的指引》,协助机构了解经互联网收集、展示或传输个人资料时应如何依从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