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年5月11日
公署回应与中西区关注组及其他有关组织的成员就立法会议员许智峯事件会面事宜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黄继儿于今日(5月11日)应邀与中西区关注组及其他有关组织的成员就立法会议员许智峯事件会面。会面期间,关注组声称政府不合法的收集个人敏感资料、没有个别知会立法会议员、及没有提供「原始资料」,并就以上各项表示关注。公署亦在同场将复函交予关注组。
私隐专员重申以下的立场:
-
公职人员于立法会大楼内执行通传应变职务,目的是协助相关司局长与议员取得联络、了解议员的意见,以及掌握立法会会议进行的情况的第一手资料。立法会所审议的议案,与政府的功能息息相关,为确保议案能适时审议,政府人员在议会有其须发挥的功能。通传应变职务正是协助政府司局长确保议案能适时审议,涉及重要的公众利益并有其合法目的。
-
私隐专员明白政府人员只记录议员在立法会大楼内公众地方的行踪,并非敏感的个人资料,而议员身处的环境亦不属私隐期望高的地方。收集的资料与为达致上述正当及合法的目的而言,亦不超乎适度,而且就政府执行其职能属必须及直接相关。现时亦无迹象显示及无理由相信有关政府人员所收集的资料,除了议员在立法会大楼内所处位置之外还有其他资料。因此并无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
-
政府曾在2013年回应题为「公职人员驻守立法会大楼的安排」的口头质询,解释通传应变职务的安排。行政署过往亦曾向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行管会)阐明通传应变队伍的工作情况及目的,而行管会是议员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代表。政府亦曾公开回复议员就通传应变工作的查询,因此私隐专员认为政府已采取方法通知议员。而《私隐条例》并没有规定有关私隐政策须作出书面通知。
-
就许议员提出的公开查询,公署已公开回应并已函复许议员。若对专员的决定有任何不满,可按既定程序跟进。
-
私隐专员指出,如果有新的资料或证据,公署必会根据其法定权力再作跟进。
(如需引述,请写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