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年1月5日
公署回应有关海关工作记事簿外洩事件
谢谢你的查询,有关海关工作记事簿怀疑资料外洩事件,公署现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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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已收到相关的资料外洩通报。公署关注事件,尤其当中可能涉及市民的敏感资料,将会就事件展开循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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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是次海关于事发后自愿依从公署的建议尽早作出通报,实属良好行事方式之一。通报资料外洩事故有利于公署与相关机构携手,减低因事件所构成的潜在损害,并寻求改善方案有效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不论公私营机构,作为资料使用者,必须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妥善储存病人或客户的个人资料,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保障个人资料不会未经授权或意外地被查阅、处理、删除、丧失或使用,否则便有可能违反条例下的资料保安原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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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两年,公署共接获9宗纪律部队的资料外洩事故通报;截至今日(1月5日)中午,公署未曾接获相关投诉。
[1] 条例下的保障资料第4原则 – 资料保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