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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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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年4月12日

私隐专员回应有关何郭佩珍中学电邮外洩学生及家长资料事件

谢谢你的查询有关何郭佩珍中学电邮外洩学生及家长资料事件,公署现回复如下:
  • 公署在未了解相关事件的实际情况之前,不适宜亦不会作出评论。公署会联络相关学校了解事件并展开循规审查;而任何人士如怀疑其个人资料私隐受到侵犯,而又能提供表面证据,可以向公署作出投诉。

     
  • 不论公私营机构,作为资料使用者,必须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妥善储存学生及家长的个人资料,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保障个人资料不会未经授权或意外地被查阅、处理、删除、丧失或使用。
     
  • 公署鼓励机构若发现资料外洩事故,应通知公署,以妥善处理有关事故。公署刊发《资料外洩事故的处理及通报指引》,旨在协助资料使用者处理资料外洩事故及减低对有关资料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失及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