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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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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年1月20日

私隐专员回应有关公共交通工具车厢内安装摄录系统的投诉数字


(2017年1月20日)谢谢你的查询有关公署在2016年所接获与公共交通工具车厢内安装摄录系统相关的投诉,公署现综合回复如下:

 

在2016年,公署接获与公共交通工具车厢内安装摄录系统相关的投诉、转介予警方的个案和成功定罪个案的数字如下:
 

 

接获与公共交通工具车厢内安装摄录系统
  相关的投诉(宗)

经公署调查后
  转介给警方的个案(宗)

成功定罪
  (宗)

港铁

0

巴士

0

公共小巴

0

的士

1 *

0

  

*        注: 由于该投诉个案并未涉及《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内的刑事罪行成份,因此公署没有将个案转介予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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