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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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年12月9日
私隐专员回复有关的士司机上载乘客在车厢内哺乳的照片到社交网站被拘捕事件
谢谢你的查询,公署现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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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警方正就事件进行调查,公署现阶段不便作出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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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作为独立的法定条例监察及调查机构,致力保障巿民在个人资料方面的私隐权。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是否适用,根据条例及以往法庭的判决,是要视乎有关行为是否涉及故意收集和编纂个别人士的个人资料,而该等资料又是否可识辨到该名人士的身份,及该名个人的身份对资料使用者就其收集资料的目的来说必须是重要的。因此若相关收集和编纂个人资料属故意的,而又能切实可行地识辨到个别人士的身份,便属收集个人资料,受到条例和公署的监管;但若相关收集和编纂个人资料属随意而又并非为了识辨该名人士的身份,便不属收集个人资料,而相关的收集资料行为并不受条例的监管。若该行为属干犯其他罪行,则受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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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违反条例下保障资料原则的相关刑罚方面:违反条例下的保障资料原则并不直接构成刑事罪行,惟私隐专员可发出执行通知,指令违规人士/机构采取补救措施。若有关资料使用者不遵守执行通知,公署可将个案转交警方作刑事检控。违法者一经定罪,可被判处最高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如罪行持续,可处每日罚款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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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致力支持母乳餵哺,于今年起在机构内推行母乳餵哺友善工作间,让为正在餵哺母乳的僱员提供一个舒适、友善的环境,支持僱员在分娩后回到工作岗位时,继续餵哺母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