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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16年11月4日

私隐专员回应有关养和医院眼科部病人资料外洩事件


谢谢你的查询,公署现回复如下:      

公署已收到养和医院就相关资料外洩事件的通报,当中涉及病人的英文姓名及以编码制式储存的出生日期,已联络该医院了解事件,并已展开循规审查 ,同时亦知悉院方已就有关事件知会涉事病人。

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是次院方于事发后自愿依从公署的建议尽早作出通报,实属良好行事方式之一。通报资料外洩事故有利于公署与相关机构携手,减低因事件所构成的潜在损害,并寻求改善方案有效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不论公私营机构,作为资料使用者,必须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规定妥善储存病人或客户的个人资料,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保障个人资料不会未经授权或意外地被查阅、处理、删除、丧失或使用。」

 

(如需引述,请写私隐专员黄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