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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16年9月29日

私隐专员回应有关Whatsapp向Facebook提供客户资料的行为事宜


谢谢你的查询有关Whatsapp向Facebook提供客户资料的行为事宜,公署现综合回复如下:

  • 私隐专员曾于2016年8月25日回应传媒有关WhatsApp修订其私隐政策时表示:

 

  • 鑑于WhatsApp的使用在香港甚为普及,私隐专员非常关注事件,但由于WhatsApp的母公司Facebook的公司注册地点并非在本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并没有域外法律效力,故境外的资料使用者不受其监管。
  • 但基于WhatsApp在港的用户数目众多,私隐专员会密切跟进最新发展,若有需要,会透过国际私隐执法机构的合作安排,转介个案予其他海外私隐执法机关跟进。
  • 私隐专员提醒使用相关社交网络平台的用家要留意是次修订对个人资料分享方面的更改,主动掌控帐户内的个人资料。
  • 私隐专员希望WhatsApp及Facebook能提供简便的方法,让不想在WhatsApp与Facebook两个社交网络平台互相分享其个人资料的用家可以自行作出选择,维持分开使用此两种服务。

 

  • 截至今日(2016年9月29) ,公署只收到零星个别的公众查询及投诉。


 

(如需引述,请写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