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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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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年9月29日

私隐专员回应有关学校侵犯学生私隐事宜


谢谢你的查询有关学校侵犯学生私隐事宜,公署现综合回复如下:

  • 在未具体了解事件的详情,公署不宜评论个别学校有否违规。
  •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旨在保障市民在个人资料方面的私隐权利。一般而言,学校按照校规而检查学生服饰并不构成收集学生的个人资料,其执行手法亦跟个人资料私隐的关系不大。
  • 公署迄今未有收到相关事件的投诉。


有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简介(如条例下的「个人资料」定义),可浏览公署网页: www.pcpd.org.hk/tc_chi/data_privacy_law/ordinance_at_a_Glance/ordinan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