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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16年9月28日

私隐专员回应有关警察电单车上安装行车纪录器事宜


谢谢你的查询,有关警方计划在警队电单车上安装俗称「车cam」的行车摄录器,并现已委讬机电工程署进行初步测试,就此查询私隐专员有否收到警方就上述计划征询。公署现回复如下: 

  • 警方曾于2012年就警方将实施的「安全驾驶辅助记录系统试验计划」联络公署,并作出简介;由于涉及个人资料私隐问题,公署表示关注,亦就系统提供一般性意见,以助警方在实施有关措施遵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 
  • 公署从近日传媒报道得悉警方会在推出警队电单车上安装车cam计划前再次征询公署的意见。公署在收到上述计划详细资料后会从符规方面提供意见。 
  • 公署已刊发《闭路电视监察及使用航拍机指引》,就应否及如何负责地使用闭路电视向机构提供建议,协助个人或机构符合条例规定。指引可于 www.pcpd.org.hk//sc_chi/resources_centre/publications/files/GN_CCTV_Drones_sc.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