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22年5月25日

公署回应传媒查询有关一个网上社交平台

就有关一个网上社交平台之查询,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公署)现回应如下:
 
问题:
「网上社交平台Telegram上一直有群组不断披露警察、支持政府人士的个人资料,其中群组「阿囝揾老豆老母」今日被Telegram封锁,原因为「distributing the private information of indivduals without consent」,惟有人另起炉灶,再建立一个以「阿囝揾老豆老母」为名的群组,目前逾800人加入。

本报就事件想向公署查询:

  1. Telegram封锁该群组公署知情吗?公署有否要求Telegram封锁哪些群组吗?
  2. 公署对马上有人开新群组继续发放个人资料的回应?
  3. 公署对整体事件的回应?」

 
答:(问题1-3

  • 根据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起底」属严重罪行。2021年修订后的《私隐条例》除将「起底」行为刑事化及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对「起底」及相关罪行进行刑事调查及提出检控,亦赋予私隐专员法定权力发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讯息发布所在的电子平台(相关平台)移除「起底」信息,或停止或限制任何人 (i) 透过相关平台,接达该讯息; (ii) 接达相关平台上该讯息发布所在的部分;或 (iii) 接达整个相关平台(见《私隐条例》第66L和66M条)。根据《私隐条例》,违反停止披露通知即构成刑事罪行。
  • 由《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修订条例》)的生效日(即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4月30日,私隐公署已向13个网上平台发出689份停止披露通知,一共要求它们移除超过3,500个「起底」讯息。
  • 另一方面,私隐公署已经就66宗「起底」个案展开了刑事调查。而私隐公署连同警方自《修订条例》实施以来,已经就 7 宗「起底」个案采取拘捕行动,共有6名人士被捕。
  • 私隐公署不会就个别个案的执法行动作出评论。私隐公署会继续密切监察有关「起底」的情况,并行使《私隐条例》所赋予的权力,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以打击非法「起底」行为,减低对受害人的伤害。
  • 私隐公署再次提醒市民,「起底」属严重的刑事罪行,市民在网上或社交平台发布或转载任何看来是「起底」的讯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触犯法例。
  • 此外,「起底」行为对资料当事人,甚至其家人可造成深远及严重的影响,私隐公署提醒市民切勿加入非法的「起底」群组或平台,煽惑或参与非法的「起底」行为,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