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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20年1月15日

公署回应传媒查询有关一宗司法复核案

就 贵 传媒查询有关题述的司法复核案件,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回应如下:

  • 公署知悉有申请人于昨日 (2020年1月13日) 就裁判法院所颁布的搜查令与及警方依靠有关搜查令行使相关权力之合法性及合宪性,单方面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 公署在上述司法复核案件中被申请人列为第一指认有利害关系方 (the Intended 1st Interested Party),并非司法复核的拟答辩人。公署作为《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把关者,将遵从法院给予的任何指示 (如有的话) ,协助法院处理与个人资料私隐相关的议题。
  • 公署会密切留意案件的发展。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公署不会作出任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