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年12月18日
公署回应传媒有关在票站工作人员所在位置加装闭路电视
就 贵报查询有关在票站工作人员所在位置加装闭路电视事宜,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作出以下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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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安装闭路电视的地方,私隐专员所刊发的《闭路电视监察及使用航拍机指引》,已从个人资料私隐保障的角度就应否及如何负责任地使用闭路电视向机构提供建议,机构应作出参考,并依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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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应先决定使用闭路电视的目的是否正当、是否有有迫切性使用闭路电视(例如有关使用是否基于公众利益),并确定使用闭路电视的特定目的及清楚界定要处理的问题(例如用作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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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亦应评估使用闭路电视是否合理,安装闭路电视对私隐所带来的侵犯是否与安装闭路电视所希望达到的目的成比例,并评估是否有其他私隐侵犯程度较低的方法以达至同样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