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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日期: 2019年10月10日

公署回应传媒查询有关有网站怀疑公开他人的个人资料事宜

就传媒查询有网站怀疑公开他人的个人资料,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私隐专员)作出以下回应:
  • 网上「起底」以至于达到恐吓、煽动或其他不法目的,已由最初6月中时受害者约八成为警务人员,其余约两成为非警务人员,演变成至今受害者约四成为警务人员,非警务人员大幅上升至约六成。当中被「起底」人士,遍及整个政治光谱不同取向的人士和各行各业的从业员,多月来愈演愈烈的「起底」行为,加深了现正发生的社会事件对香港社会的伤害,令人痛心。

  • 私隐专员表示,「社会事件发生以来,不合法和不道德地使用个人资料『起底』的风气愈演愈烈,不但显示互联网和社交平台的威力,更严重挑战法律的底线和人对私隐的合法、合情和合理的期望。」

  •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于10月3日留意到,早前有关的「起底」网站,在公署采取行动之后已经停止运作。而差不多同一时间,该网站再分别以不同的域名出现。

  • 新出现的数个「起底」网站,所涉人数约500人(包括立法会议员、示威者、教师及记者等),比早前出现的「起底」网站的人数更多,情况较以往更为严重。当中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有相片、姓名、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职业及职位等。由于该些网站的相关伺服器亦并非设于香港,鑑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没有域外管辖权,所以公署并无法定权力迫令相关的域外机构(包括分派域名的公司及提供伺服器的公司)提供该网站营运者的资料。

  • 若修订《私隐条例》的建议获接纳,公署将可:
    1. 在必要时候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饬令有关的社交平台或互联网站移除及停止上载涉及「起底」的内容/帖文;

    2. 有权直接就有关违例案件作出刑事调查及提出刑事检控;及

    3. 在适当时候有权向违例者直接处以行政罚款,以加强阻吓力及对个人资料私隐的保障。

  • 就上述新出现的网站的个案,公署贯彻不偏不倚、一视同仁的原则,不论网站所针对的人士的不同政治取向或背景,已第一时间作出跟进,直接向有关网站提出以下各点:
    1. 要求网站移除及停止上载涉及「起底」甚至违法的内容/帖文;

    2. 指出有关做法已明显地触犯《私隐条例》下第64条「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属罪行」,以及触犯相关罪行的最高刑罚;及

    3. 警方日前亦已首次以与《私隐条例》第64条有关的罪名作出检控。

  • 公署感谢香港电脑保安事故协调中心,就先前出现的「起底」网站的个案给予公署的协助。就新出现的「起底」网站,公署已再联络该中心,表示希望该中心联络当地的对等机构,尽力作出跟进。

  • 公署亦已联络当地的私隐保障机构,表示希望机构作出跟进。

  • 公署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一如处理其他「起底」及网络欺凌个案给予公署的协助,基于个案已明显地触犯《私隐条例》下第64条「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属罪行」,公署已即时将该个案交予警方作刑事调查,包括侦查事涉网站的营运者的资料以及考虑提出检控。公署亦借此感谢警方在过去数月在同类个案上给予的协助。

  • 以下是有关网络欺「起底」及欺凌公署最新接获及跟进的个案数字:
    公署共接获及主动发现与个人资料在网上被公开的相关个案数字如下:
    • 公署于6月14日接获首宗这类「起底」的相关个案。截至2019年10月10日中午12时,公署共接获及主动发现1,737宗相关个案,所涉网上社交平台及讨论区共有12个,所涉的连结共有2,022条。

    • 公署已74次要求涉事平台移除共1,613条连结,其中579条(即约36%)已被移除。而仍未被移除的连结,公署会继续要求有关平台移除及对有关平台持续进行检视。

    • 公署亦已要求涉事平台提供相关网民用户登记资料以及IP登入资料。

    • 公署经初步调查后若认为此等涉事者可能触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条的刑事罪行,会依法将该等个案交予警方作进一步调查。截至10月10日,公署已依法将1,262宗此类个案交予警方作进一步刑事调查及考虑提出检控。

  • 公署得悉,在近月不断出现肆意侵犯个人资料私隐、网络「起底」及欺凌的情况下,警方日前已首次以与《私隐条例》第64条有关的罪名作出检控。就一名男子涉嫌于网上不当地公开他人的个人资料,警方于9月25日对该名男子控以一项「串谋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个人资料」罪(此项控罪与《私隐条例》第64条有关),以及一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

  • 违反《私隐条例》第64条的规定,最高刑罚是罚款港币一百万元及监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