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5月19日
私隐专员就近日针对官员、立法会保安人员、师生的「起底」行为展开调查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黄继儿关注到「起底」歪风U型反弹,尤其是近日牵连官员、立法会保安人员、老师及学生共约30宗的个案,受害人除被揭露包括其家人的个人资料私隐,有人更表示或鼓吹对他们的家人不利。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公署)于进行网络巡查发现此类「起底」帖文时,即已主动展开调查。私隐专员并要求有关人士立即停止「起底」,并已去信涉事的社交网络平台要求立即移除有关帖文。就老师和学生被「起底」的个案,公署亦已联络有关学校跟进及提供适切协助。
私隐专员强调,进行这类「起底」行为,除了触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刑事罪行外,亦违反各地奉行的数据道德标准,既与私隐权保障个人尊严此凌驾性的基本权利背道而驰,更罔顾公共利益,定必不为法律所容和大众市民接受。《私隐条例》第64(2)条规定,任何人士在未经控制或管有资料者同意下(例如公共领域),披露某资料当事人的任何个人资料,尤其是那些无辜的人士(包括被「起底」者的配偶和子女),而该项披露导致该资料当事人蒙受心理伤害,这种伤害大多来自恐吓,不论其意图如何,该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是罚款港币一百万元及监禁五年。
另外,高等法院亦已发出临时禁制令(HCA 2007/2019),禁制任何人故意地在基于互联网的媒介上传播或发布任何促进、鼓励或煽动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以造成香港境内任何人的非法人身伤害或任何财产的非法损害。该禁制令亦禁止任何人故意协助、造成、怂使、促致、唆使、煽动、协助或教唆他人从事上述行为。公署会将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的个案转介律政司跟进。
鑑于自去年6月出现的广泛「起底」问题,私隐公署已研究如何修订《私隐条例》的相关条文,以对「起底」行为作更有效规管,并已将有关建议以及如何修订《私隐条例》其他范畴的建议交予政府。政府于2020年1月20日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汇报修订《私隐条例》的方向和初步建议,当中包括考虑修订条文以更针对性地处理与「起底」有关的行为、赋予专员法定权力要求社交平台或网站移除涉及「起底」的内容等等,其建议与公署建议修订《私隐条例》的方向相若。公署会与政府进一步深入研究具体的条例建议。
「起底」整体情况和跟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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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于2019年6月14日接获首宗这类「起底」及网络欺凌的相关个案。截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5时为止,公署共接获及主动巡查后发现4,592宗相关个案。所涉网上社交平台及讨论区共有17个,所涉的连结共有3,2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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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被「起底」人士,遍及意见不同取向的人士和各行各业的从业员,其中警务人员及其家属仍是单一组别计受影响人数最多的。在公署接获及发现的4,592宗个案当中,涉及警务人员及其家属共1,630宗(佔整体个案约 35%)。对政府官员及公职人员进行「起底」的共186宗(佔整体个案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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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5时为止,公署共182次去信涉事的17个网上平台,要求移除共3,039条违法的连结,以及要求平台向其网民刊登警告字句,说明「起底」或网上欺凌行为会触犯《私隐条例》第64条刑事罪行。当中有1,809条连结(即60%)已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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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亦已依法将1,411宗涉嫌违反《私隐条例》第64条的个案,交予警方作进一步刑事调查及考虑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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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署已将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的44宗个案转介律政司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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