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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简述

个案简述

有关直接促销的条文的个案简述

参考编号.:2014C04

电讯服务供应商就客户给予口头同意作直销发送书面确认

投诉内容

案情摘要

投诉人是一间电讯服务供应商(下称“该公司”)的流动电话服务客户。投诉人早前收到一封由该公司发出的信函(下称“该信函”),确认已取得他的口头同意及会使用他的个人资料作直销用途。投诉人否认曾给予上述口头同意,就此他投诉该公司在他未曾给予同意的情况下拟使用他的个人资料作推广。投诉人在收到该信函后,已随即以书面形式向该公司提出“拒收直销讯息”要求(下称“该要求”)。

结果

该公司确认根据其内部记录,他们的职员在早前与投诉人商讨流动电话服务续约事宜的电话对话中,已告知投诉人该公司拟使用他的个人资料向他提供最新的折扣或优惠详情,并会就此向他寄发书面确认信(即该信函),而投诉人当时未有就此提出反对。考虑到投诉人已提出该要求,该公司确认不会再使用他的个人资料作直销用途。另一方面,鉴于该公司向公署确认已处理该要求,投诉人不欲再追究事件。

启示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35C条,资料使用者必须先告知资料当事人及取得其同意方可使用其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如资料当事人给予的是口头同意,资料使用者须在收到该口头同意后14日内向该资料当事人发出书面确认。为避免争议,资料使用者应保存资料当事人给予口头同意的记录(例如录音)以作佐证。

(上载日期:2015年10月)


个案种类 : 按条例规定/保障资料原则/实务守则/指引分类: 按题目/内容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