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没有预先通知医生而收集巡房时间及诊治病人数目– 保障资料第1原则 - 个人资料的收集
投诉内容
投诉人在一间公营医院任职医生。投诉人不满该医院的管理层在没有预先通知他的情况下,收集其巡房的时间及诊治病人数目等数据。
结果
该医院的管理层解释,因应临床服务模式转变,遂收集医院内多名医生的诊症时间和诊治病人数目等数据,作计算不同类别病人的服务成本之用。
在私隐公署介入后,负责监察该医院行政工作的机构承诺修订内部指引,确保指引涵盖员工入职后收集个人资料的情况,并清楚说明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和用途。此外,该机构已向全体员工发出电邮,提醒员工在收集个人资料之前,必须明确地告知同事有关收集资料的目的。
私隐公署亦就事件向该机构发出警告,要求密切监察员工遵守上述内部指引。
借鉴
该医院管理层在本案中收集数据的行为出于行政及统计需要,与其管理医院的职能直接有关。然而,管理层在收集数据前,未有告知医生收集资料的目的等详情。当医生知悉在不知情下被收集数据,难免会猜测管理层的用意,或忧虑数据可能被用作工作表现评估,举动损害了医生对管理层的信任。私隐公署欣悉该机构迅速作出上述改善措施,提高收集个人资料安排的透明度,减少雇员的猜疑,重建互信。
上载日期: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