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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修订

2012年条例修订

公署在立法过程中的工作

2009
4-9月 政府发出谘询文件单张,谘询公众就检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意见。
2010
10月 政府发出检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公众谘询报告谘询报告重点,罗列收到的公众意见,及当局对不同建议的取态。
2011
4月 政府经过两轮公众谘询及多次讨论条例检讨的各项建议后,发表「检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进一步公众讨论报告」。
7月 政府将《201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草案》(「修订草案」)刊宪。公署全力为修例作出准备。
2012
2月 鑑于公署及其他持份者所表达的关注,政府建议修订有关使用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及提供个人资料予第三者作直接促销的规管机制。有关修订载列于立法会CB(2)1169/11-12(01)号文件。
6月 立法会于2012年6月27日通过经修改的修订草案。
9-10月 修订条例分两阶段实施;大部分新条文于2012年10月1日生效。

公署发出相关的资料单张和推出短片解释新条文。
2013
4月 有关直接促销及法律协助的修订条文于2013年4月1日生效。

2012年修订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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