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丽玲女士于2020年9月起出任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
钟女士具有大律师及专业会计师资格。她在私隐法、公司法、税务、信讬和行政法方面拥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
钟女士亦拥有丰富的监管及行政经验。获委任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前,钟女士为公司注册处处长、放债人注册处处长,并曾于律政司担任不同职位,包括民事法律科副民事法律专员。
担任公司注册处处长期间,钟女士为香港引入了全面以电子方式提交公司资料及成立公司,带领团队重写《公司条例》,并领导推行新的《公司条例》。
在出任私隐专员期间,钟女士对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以更有效地打击「起底」行为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带领私隐专员公署的刑事调查部门对涉嫌「起底」罪行进行刑事调查及起诉。为促进人工智能安全,她还带领团队在2021年编制了香港的《开发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标准指引》,以及在2024年编制了《人工智能 (AI): 个人资料保障模范框架》。
钟女士曾为财政司司长成立的数字化经济发展委员会跨境数据协作工作小组成员,现为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院专业顾问委员会委员及跨境数据协作港方专家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