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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新聞稿

日期 : 2012年2月29日

調查顯示公眾反對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拖欠還款學生的負面信貸資料

1.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公開一項公眾意見調查的結果,結果顯示學生及公眾反對政府當局建議向環聯(香港唯一的主要個人信貸資料機構)提供拖欠還款者的負面信貸資料(下稱「該建議」),以打擊由學生資助辦事處管理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下稱「該計劃」)下的拖欠還款問題。是項調查於2012年2月初由獨立顧問進行。調查報告的副本已夾附於專員就回應政府當局建議改善該計劃的公眾諮詢所提交的意見書。(按[www.pcpd.org.hk/english/files/infocentre/SFAA.pdf]瀏覽專員的意見書全文及調查報告[www.pcpd.org.hk/tc_chi/news_events/media_statements/files/SFAA_survey.pdf])。

2. 蔣任宏表示:「是次調查的結果並不令人感到意外,因為該建議隱含重大的私隱關注,而我已促請政府當局及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注意[見立法會CB(2)298/11-12(01)號文件(http://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panels/ed/papers/ed1114cb2-298-1-c.pdf)]。」

3. 有關私隱關注是:

(a) 首先,該建議會開放密閉運作的信貸資料系統,令下述各方提出類似性質的要求:(i)其他政府部門,以追討欠稅、差餉及地租、水費等;及(ii)私營機構,例如從事零售、小企業、電訊、公共事業及其他行業的機構,均渴望向客戶追討欠款。
(b) 其次,該建議涉及由政府部門向環聯(一間不受作為財經規管者的香港金融管理局直接監管的商業機構)轉移借款人非常私人及敏感的資料。重要的是,環聯的主要股東並非以香港為基地。
(c) 第三,要留意的是,環聯根據其資料庫持有的信貸資料,對個別消費者給予信貸評分,但評分的計算方式是專有及機密的資訊,不會向消費者披露。換言之,該建議會對借款人造成微不足道抑或不成正比的負面影響,是難以估計的。

4. 蔣任宏解釋:「在對該建議的私隱影響知道很少或不知道的受訪者中,有60%支持該建議。但當他們獲告知有關私隱關注後,表示支持的受訪者即降至35%。有關數字顯示公眾的態度轉變 (由77%降至40%) 其實較學生 (由53%降至33%) 更為顯著。」

5. 「我並不認為該建議是打擊拖欠還款的唯一方法。其實,學生及公眾把『加快追收欠款的法律程序』評為肯定較該建議有效,以及把『採用收數公司』和『加重拖欠還款者的罰則』評為與該建議同樣有效或較為有效。」蔣任宏補充。

6. 蔣任宏總結:「我完全支持政府當局加強力度對付拖欠還款問題的決心。不過,把約600宗個案1的拖欠還款者的負面資料提供予環聯的建議,對整個社會有嚴重的私隱影響,而所起的阻嚇作用亦不知道有多少,因為這間信貸資料機構的運作不具透明度。而且很明顯,大部份學生及公眾在完全知悉私隱影響後都反對該建議。因此,我建議政府當局應另尋求與該建議同樣或更有效的其他侵犯私隱程度較低的方法。」

7. 「另外,政府當局建議規定年齡較大而又首次借取貸款的貸款人提供信貸報告(以$180費用向環聯索取)。這其實製造了一個評估貸款人借貸信譽的先決要求,那便帶來這貸款計劃是否真正無需審查貸款人的財富這個問題。如還款能力不是批出貸款的重要準則,向申請人收集信貸報告可能會被視為收集超乎適度的資料,因而違反了《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第1原則。」蔣任宏補充。

1 政府當局打算把該建議的應用限於較為嚴重的拖欠還款個案,即欠款超過$100,000,並在沒有合理理由下停止還款超過一年。截至2011年7月底,符合這準則的個案約有600宗。